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为“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对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成都财政深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的价值要义,站位全局、立足市情、着眼长远,抢抓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着力谋划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科学管理,全力保障《建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在成都落地落实。
科学谋划成都财政“四抓四促”任务
全力保障全会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面对深刻变化的国内外环境和新征程上的风险挑战,“十五五”时期,成都财政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四抓四促”为重点任务,助力破解《建议》指出的主要问题,奋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抓开源节流,促收支平衡
增收节支是“增加地方自主财力”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任务。要更大力度加强财源建设,壮大“骨干税源”、培植“新兴税源”,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积极争取国家税费改革试点政策,挖掘资产资源增收潜力,促进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全面开展新增支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建立健全政府采购AI询价机制,推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设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从严控制不合理开支,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抓政策赋能,促经济发展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用好用足积极财政政策的中心任务。要以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实施“立园满园”行动,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企业满园、企业满楼”。要以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有机结合为导向,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着力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和能力,推进文商旅体深度融合发展,助力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释放消费潜能。要以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为理念,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围绕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三)抓民生保障,促共同富裕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以财辅政”的根本任务。要以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区与市县结对联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要以提高“两个比重”为出发点,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坚决兜牢就业、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保障底线,做好社会保障体系兜底扩面,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要以保障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为落脚点,支持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开展城乡污染治理,加快形成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支持全面绿色转型,持续优化生态环境。
(四)抓风险防控,促安全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是财政高效能治理的重要任务。要以降本增效和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为目标,推动政府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资金统筹平衡,建设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系统,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推动政府隐性债务逐步清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财政运行安全。要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成都为目标,支持智慧蓉城建设,加强现代城市治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维护社会稳定,筑牢城市安全屏障。
统筹推进成都财政四项管理改革
持续激发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
“十五五”时期,成都财政要坚决落实“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相关要求,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不断增强财政大事要事保障、重大风险应对、整体协调监管能力,加快建成具有成都特色、更好支撑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财政改革样本。
(一)推进政府性资金管理改革
加强财政预算资金、债券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等政府性资金穿透式监管,以零基预算改革为突破口,统一预算分配权,集中财力办大事。构建“四增四减”分配新机制,增加集中统筹安排、减少部门二次分配,增加间接引导放大、减少直接资金补助,增加整体绩效奖补、减少低效分散补贴,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构建“资金四跨”统筹新模式,推进跨预算、跨级次、跨部门、跨领域的资金统筹,强化“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健全与超大城市治理相适应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设立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基金,综合运用各类政策工具精准对接重点项目、行业、区域发展需求。构建“三管三必须”监管新格局,着力推动管政策、资金、项目就必须管绩效和监督,强化各类监督主体协同联动,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统筹和监管,提升资产管理质效。建立财政国资双向赋能机制,推进国资反哺财政,支持实施“优企强企”行动,引导国企在缴纳税收、国有资本收益和创造就业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推进财政赋能国企,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资本金注入等机制,助力增强国企造血功能和市场化竞争能力。健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机制,构建市属国企财务“画像”体系,加强对国企财务、会计行为监督,支持国企开展清产核资、市场化处置盘活低效无效资产。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分类制定存量闲置资产盘活方案,深化公物仓改革,开展资产跨部门、跨级次共享共用、调剂使用,探索将闲置资产委托专业平台统一运营管理。
(三)推进国有资本管理改革
加强国有金融资本、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先投后股”资金等国有资本管理,增强资本的保值增值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引导国有资本当好资源撬动者、项目招引者、产业培育者,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本赋能。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强化财金政策互动,综合运用投资入股、激励奖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更多金融活水赋能实体经济;健全“财政资金+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的股权投资体系,逐步扩大投资规模,有效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大胆资本。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完善收益收缴办法,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金融风险和实体企业经营风险隔离墙,防范风险相互传导。
(四)推进国有资源管理改革
加强对土地、砂石等自然资源,公共数据、文创文物等新型资源,以及林、水、光等生态资源的清理利用,逐步实现国有资源“分散变集中、存量变流量、资源变资产”。优化国有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国有资源起底式、常态化清查机制,探索构建资源价值评估体系,科学规范开展“确认、确权、确值”,形成国有资源“一本账摸底、一套表计价”。全面提升国有资源利用价值,探索构建土地等资源多元投入模式,加强地下空间等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动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管理,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扩面增量。探索新型资源盘活利用方式,试点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碳汇、水权、排污权交易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盘活文创、文物等新型资源。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22期